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力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期2#厂房)1000KVA(干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期2#厂房)1000KVA(干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TZJS-2023-002,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编号为TZJS-2023-002
2.1.2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期2#厂房)1000KVA(干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
2.1.3建设地点:温岭市
2.1.4工期要求:不超过60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和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期2#厂房)1000KVA(干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保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2.3招标控制价:457276.97元,其中设计费(含税6%):24000元;设备费(含税13%)321270元;安装工程费(含税9%):112006.9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惩戒记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如下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页全屏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2专用资质要求:
一、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方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
(1)银行转账,即柜面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应当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
(2)时间:应答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一个工作日内,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
出至“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以下第“(4)”条载明的缴存账户;应答保证金的提交以缴存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
(3)额度: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4)缴存账户
收款单位: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
银行账号:1207241309000036188;
汇款摘要:(项目编号)保证金(例:念母洋配电保证金)
未按以上缴款要求、时间、额度及说明缴纳应答保证金的,将视为未提交应答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7月13日12:00时,将下列资料: ①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②报名表(Excel格式,包括公司名称、报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邮箱);发送到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67729817@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邮寄或专人送达)
6.1若选择邮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邮政”、“顺丰快递”等目前在运快递公司邮寄纸质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邮寄至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送达且经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屏小区102号,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26687700。
供应商须在快递寄出同时将快递单扫描发送到我司指定邮箱(67729817@qq.com)报备,以便于跟踪核对。
6.2若选择专人送达:派专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14:30)前递交至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村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6.3逾期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6.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进行网上视频直播公开开标,视频观看地址:钉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tzjszx.net/)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屏小区102号
邮编:3175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26687700
电子邮件:67729817@qq.com